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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了分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報告客觀具體、重點突出、實事求是,突出問題導向,提出的建議可操作性強,對此表示贊成。
同時,針對電動自行車超標、城市中的行車難與停車難、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規定也不夠完善等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嚴控超標電動車生產銷售關
報告中提到的電動自行車絕大多數超標與“老年代步車”等低速電動車逐步蔓延問題,成為關注的焦點。“電動車的改裝是個大問題,原來講的時速20公里、40公斤自重以下,昨天看到的視頻以及我們了解到的情況,大部分都沒有這樣做,都改裝了。”黃小晶委員說。
“低速電動車是近年來出的一種新車型,說是‘低速’,但是街上跑的速度并不低,而且安全性能也不符合現行電動車的標準。無照、無證、沒有保險、到處亂竄,怎么解決這些問題?完全一下子取消不那么容易,但它確實給城市交通安全帶來了巨大隱患和危害。”王乃坤委員同樣表達了對電動自行車亂象的擔憂。
對此,郝如玉委員指出,行政部門的失責是造成這些問題存在的重要原因。“為什么任由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生產、銷售、安裝這種變速插銷?拔掉這個插銷,就可以調到40公里,插上限速器,就是限速20公里。這么多年了,竟然到現在還管不了,還在賣這種到40公里速度的電動自行車。還有改裝車和‘老年代步車’,這些問題已經存在很多年了。”郝如玉說。
“過去我們曾經研究過,但是有關部門認為太麻煩了,解決不了,所以遲遲沒有動,現在看來這個問題還是應該盡快地解決,不能夠用于一些人情關系、人情問題。”黃小晶同樣將關注點對準了管理部門。
對此,吳曉靈委員認為,要嚴格明確責任,嚴控超標電動車的生產銷售關和改裝車的生產關。
“從檢查的結果看,電動車超速超重量、非法改裝車是發生事故的重要源頭,這種現象大家都看得到,沒人管,以至于到了市場擁有幾百萬輛沒人管,有法規、有人就沒人管,這種現象必須改變。我們國家不是沒有法律,就現有的法律,執法認真一點道路安全也可以有極大的改觀。針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談到的改裝車和超標電動車帶來的危害應做專項整頓,不是整頓老百姓,而是整頓機關,明確責任,嚴格追責。”吳曉靈說。
行車難停車難已成各地通病
“我國現在的交通在某些程度上已經形成了惡性循環,這種現象有時候確實讓人感到挺心寒的。像這兩天的北京,霧霾天限號后交通好了,今天解除限號措施后交通又堵塞了。可以說,人們的幸福指數隨霧霾天氣和交通堵塞的出現而直線下降。”李玲蔚委員坦言。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管理不到位、城市道路交通總體謀劃不夠、停車位建設管理特別是大中城市嚴重滯后……報告提到的城市道路交通問題,成為委員們熱議的話題。
車光鐵委員指出,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各地機動車保有量增長非常迅速,行車難和停車難問題已成為各地的通病,且明顯呈現日益加劇和擴散趨勢。
對于這些通病,委員們開出了多個“藥方”
“在進一步做好道路交通設施建設和改造工作的同時,針對城市長遠發展需要,將道路交通及停車場等設施建設,作為制定城市未來發展和建設規劃的重要內容,堅決克服短期行為。同時,應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創新工作,在充分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廣泛采取多種科學、合理、管用的具體辦法,有效緩解城市交通壓力。”車光鐵建議。
劉政奎委員建議,制定有關政策,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停車設施建設,以緩解停車矛盾。“像北京這樣的城市,按車輛平均道路面積我們大于東京和紐約,但是我們道路的通行能力是差的,城市規劃不合適,街區設置太大,紅綠燈、左轉、右轉限制等方面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我們安了那么多探頭,已經有了那么多數據,應加大這方面的數據分析。”吳曉靈認為,應充分利用大數據分析,用好現有的道路和停車場。
用法律手段治亂保交通安全
報告提出的“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建議,得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認可。
“目前,在很多中小城市無牌照電動三輪車和電動自行車上路情況非常普遍,這些車輛基本屬于機動車產品目錄外范圍,無法取得牌照和參加保險,但其設計速度不僅超標,且總量非常龐大,由于缺乏法律依據,管理難度確實很大,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僅責任認定困難,也極易出現棄車逃逸或無力支付醫療和賠償費等的問題。”對此,車光鐵建議,應結合交通安全管理形勢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配套制度建設,強化制度執行落實,切實為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縣鄉公路,特別是鄉、村級道路,管理是不很明確的,雖然把職責給了縣交通運輸局,但事實上很難做到,而且沒有編制,沒有經費。如果在法律層面上明確了,就為農村道路安全工作取得了法律上的依據。”馬志武委員建議,要從法律上明確縣鄉道路安全的管理責任。
“應該說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12年來,法律效力非常明顯,但是現在仍然存在問題,也和法律的缺失有很大關系。比如這些年來,特別是2015年,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入刑后,酒駕事故大幅度下降,下降了40%多。因此,要及時修改補充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用法律手段治亂,用法律保障交通安全,以達到保障人身民生,保證交通運輸事業健康發展這一實際效果。”梁勝利委員說。